
提高地下工程防水质量,4个要点必须掌握
4、注意细部
构造防水
变形缝处防水
外贴式防水卷材变形缝应增设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附加层,河南人防门厂家直销,卷材两端应满粘于墙体,并应用密封材料密封,满粘的宽度应不小于150mm。变形缝处中埋式止水带与外贴防水层复合使用处理方式。
中埋式止水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,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线重合;
(2)止水带应固定,顶、底板内止水带应成盆状安设;
(3)中埋式止水带先施工一侧混凝土时,其端模应支撑牢固,并应严防漏浆;
(4)止水带的接缝宜为一处,河南人防门,应设在边墙较高位置上,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,接头宜采用热压焊接;
(5)中埋式止水带在转弯处应做成圆弧形,(钢边)橡胶止水带的转角半径不应小于200mm,转角半径应随止水带的宽度增大而相应加大。
穿墙管道的防水构造
在管道穿过防水混凝土结构处预埋套管,套管上加焊止水环,套管与止水环必须一次浇筑于混凝土结构内,且与套管相接的混凝土必须浇捣密实,止水环应与套管满焊严密。穿管处混凝土墙厚应不小于300mm。安装穿墙管道时,对于刚性防水套管,先将管道穿过预埋套管,按图将位置尺寸找准,予以临时固定,然后一端以封口钢板将套管及穿墙管焊牢,再从另一端将套管与穿墙管之间的缝隙以防水材料(防水油膏、沥青玛蹄脂等)填满后,用封口钢板封堵严密。

太原华安人防为您介绍:建筑人防
以人民防空工程为必要附属工程的建筑工程统称。多以地下车库为主要体现形式,内部设置人防门、照明、通风、给排水、通讯网络等战时掩体所需硬件。
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筑(除工业生产厂房外),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:
(一)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,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;
(二)新建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,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。具体比例为: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%—8%;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%—6%;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%—5%;县城为3%。
(三)新建一项、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,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。具体比例为: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%—5%;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3%—4%;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2%—3%;县城为2%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和减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,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。

太原华安人防有限公司为您介绍:医院人防工程设计中人防设计重点注意事项
医院人防工程设计中人防设计重点注意事项 人防主体设计 1.防护单元: (1)根据使用功能,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,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; (2)防护单元的面积:专业队员掩蔽部、一般人员掩蔽部≤800m2;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≤2000m2; 配套工程≤2400m2。 2.抗爆单元: (1)根据使用功能,按照一定面积,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; (2)抗爆单元的面积:专业队员掩蔽部、一般人员掩蔽部 (3)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,可不划分抗爆单元;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,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;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,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; (4)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,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,可在临战时砌筑(图3.3.3)。钢筋混凝土墙厚度≥200厚;砖墙厚度≥370,高度方向@500配3Ф6通长钢筋。 3.防护单元之间的关系: (1)各防护单元建筑设备自成体系,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防护密闭隔墙,当相互之间连通时,应在两侧设置防护密闭门。对防护单元而言,防护密闭门根据本单元的抗力要求,设置在本单元的外侧,此处墙的厚度根据门的构造形式而定,一般≥500(图3.3.4)。 (2)防护单元内部不应设缝,相邻防护单元之间设缝需要开连通口时,要增加一段小走道,以便设置防护密闭门(图3.3.5)。 4.防护单元和地面的关系: (1)人防顶板底层一般不高出室外地面; (2)6级人防,河南人防门设计,当上部为砖混结构(上海规范或6层以下不超过18m的框架结构)可高出≤1.0m; (3)5级人防,当上部为砖混结构(上海规范或6层以下不超过18m的框架结构)并有取土条件时,可高出≤0.5m,并在临战时覆土。 5.防护单元与管道的关系: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,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,人防门,需划出人防防护单元,当条件限制需穿过其顶板时,只允许水、暖、空调冷媒等,直径不大于75mm的管道穿过,且应予取防护密闭措施(管道封堵图)。
| 姓名: | 王先生 ( 销售经理 ) |
| 手机: | 18636814487 |
| 业务 QQ: | 941837697 |
| 公司地址: | 太原市尖草坪区北中环街与北中环街出口西100米 |
| 电话: | 0351-8597188 |
| 传真: | 0351-7336765 |